根据《非经营互联网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原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)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政策法规规定,域名备案完成后需在网站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,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),供公众核对。